怎样判定才会造成医疗纠纷?


医疗纠纷是指基于医疗行为,在医方(医疗机构)与患方(患者或者患者近亲属)之间产生的因对治疗方案与治疗结果有不同的认知而导致的分歧或争议。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判定医疗纠纷的相关内容。 首先,从主体方面来看,医疗纠纷涉及的双方主要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和患者及其家属。医疗机构是指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比如常见的医院、卫生院、门诊部等。医务人员则包括医生、护士、药剂人员等卫生技术人员。当在他们进行医疗服务的过程中,才可能产生医疗纠纷。这一点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规中有相关规定,明确了合法的医疗主体范围。 其次,判定医疗纠纷需考虑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医疗过错分为故意和过失两种情况。故意的医疗过错是比较少见的,比如医务人员故意违反医疗操作规范对患者造成伤害。而更多的是过失,这可能表现为在诊断过程中误诊,比如将普通感冒误诊为其他严重疾病,导致患者接受不必要的治疗;在治疗过程中出现用药错误、手术失误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再者,患者是否遭受了损害后果也是重要的判定因素。损害后果包括身体上的伤害,像因手术失误导致患者身体残疾、器官功能受损等;也包括精神上的损害,比如因为医疗差错使患者产生严重的焦虑、抑郁等精神症状。只有当患者确实受到了损害,才可能构成医疗纠纷。 最后,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需要存在因果关系。也就是说,患者的损害后果必须是由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直接导致的。例如,患者在手术后出现感染,经过调查发现是由于手术过程中消毒不严格造成的,那么就可以认定医疗行为与感染这一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若损害后果是由患者自身原因或其他外在因素导致的,就不能判定为医疗纠纷。 总之,判定医疗纠纷需要综合考虑主体、过错、损害后果以及因果关系等多个方面。如果遇到医疗纠纷,建议通过合法途径,如与医疗机构协商、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向卫生行政部门投诉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来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