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医疗事故会怎么判?
我家里人之前在医院治疗,结果医生操作不当构成了医疗事故。现在想了解下,如果这种情况被认定构成医疗事故,医院和医生会面临怎样的判决呢?心里实在没底,希望懂法律的朋友给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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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对于构成医疗事故的判决,需要从民事、行政和刑事这三个方面来进行分析。 首先是民事责任。医疗事故本质上属于民事侵权行为,所以医疗机构要对患者进行民事赔偿。赔偿项目一般有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等。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具体的赔偿标准和计算方法都有明确规定。比如医疗费按照患者因医疗事故就医实际产生的费用来计算,凭票据支付;误工费根据患者是否有固定收入有不同的计算方式等。通常患者或其家属会通过协商、调解或者民事诉讼等途径来要求医疗机构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其次是行政责任。对于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卫生行政部门可以根据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罚款、吊销执业许可证等处罚。对于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卫生行政部门可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相关依据是《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五条。 最后是刑事责任。如果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会被追究刑事责任,触犯的罪名是医疗事故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犯医疗事故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里的“严重不负责任”,包括擅离职守、违反操作规程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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