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罪怎么判?
我朋友跟人起了冲突,冲动之下在公共场所闹事,把别人摊子掀了还打伤了人,现在被以寻衅滋事罪抓了。我很担心他,想知道这个寻衅滋事罪在法律上是怎么判的,判罚的标准和依据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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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对寻衅滋事罪作出了明确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这里的“情节恶劣”,一般指多次随意殴打他人、殴打他人手段残忍、造成他人轻伤等情况。比如说,张三没事就看李四不顺眼,多次无故对李四进行殴打,导致李四身体多处受伤,这种就可能构成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像一些人出于不良目的,长时间追逐、拦截他人,或者用恶毒的语言辱骂、恐吓他人,严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的,就符合这一情形。(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例如强行拿走别人的财物,或者故意破坏、占用公私财物,价值较大等情况。(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比如在商场、车站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故意制造混乱,导致正常的经营、交通等秩序无法进行。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这里的“多次”一般是指三次以上。比如王五纠集赵六等多人,在不同时间多次在街头闹事,严重影响了当地的社会秩序,这种情况下就会在更重的量刑幅度内进行处罚。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会综合考虑犯罪行为的具体情节、危害后果、犯罪人的主观故意、是否有自首、立功等情节来最终确定具体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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