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装如何判定为抄袭?
我设计了一款产品包装,投入市场后有人说我这包装抄袭了别人的。我自己觉得没抄袭,但不太清楚判定包装抄袭的标准。我想知道在法律上,到底是依据什么来判定包装是否抄袭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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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判定包装是否抄袭,其实就是判断包装是否构成著作权侵权或者不正当竞争行为。首先来说著作权侵权方面,如果包装的设计具有一定的独创性,就可以作为作品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保护。著作权法所称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要判定包装抄袭构成著作权侵权,通常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存在实质性相似,也就是对比两个包装,在整体视觉效果、设计元素、布局等方面,达到了高度相似的程度,一般消费者容易产生混淆。比如一个食品包装,其颜色搭配、图案样式、文字排版等与另一个包装极为相像,那很可能就构成实质性相似。二是存在接触可能性,即涉嫌抄袭的一方有机会接触到被抄袭的包装。比如被抄袭的包装已经在市场上广泛流通、宣传,那么另一方就存在接触的可能性。 除了著作权侵权,判定包装抄袭还可能涉及不正当竞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经营者不得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如果包装抄袭行为导致消费者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误认为是知名商品的包装,损害了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了市场竞争秩序,就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这里强调的是包装对市场竞争秩序的影响以及是否会造成消费者的混淆。总之,判定包装抄袭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从著作权和不正当竞争等不同角度进行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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