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包装相似度达到多少算侵权?
我自己设计了一款产品包装,投入市场后,有同行说我的包装和他们的很像,可能构成侵权。我想知道产品包装相似度到底达到多少才会被认定为侵权呢?我也不想惹上不必要的麻烦,所以很想弄清楚这个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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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并没有明确规定产品包装相似度达到具体多少比例就算侵权。判断产品包装是否侵权,主要看是否容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的来源产生误认或者认为其来源与他人在先使用的商品有特定的联系,这在法律上被叫做“混淆可能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这里虽然说的是商标,但对于产品包装侵权判断也有一定的参考意义,因为产品包装上的标识等可能与商标相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也规定,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所以,判断包装是否侵权,更重要的是综合多方面因素来考量是否会造成混淆。 比如,要考虑包装的整体视觉效果、主要设计元素、色彩搭配、文字排版等方面。如果整体视觉上高度相似,消费者很容易在购买时产生混淆,即使相似度没有达到某个固定比例,也可能被认定为侵权。相反,如果虽然有部分元素相似,但整体差异明显,不会造成消费者的误认,那么一般不构成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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