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利贷构成诈骗罪是怎么判的?
我之前借了一笔钱,对方利息高得离谱,感觉像是放高利贷的。最近听说他们因为这事被抓了,还涉及诈骗罪。我想知道高利贷构成诈骗罪在法律上是怎么判刑的,心里好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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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分别了解一下高利贷和诈骗罪的概念。高利贷通常指的是借贷利率超过了正常合理范围的贷款行为。在我国司法实践中,一般认为民间借贷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部分属于高利息,不受法律保护。但单纯的放高利贷本身并不构成犯罪,它只是一种民事违法行为。 而诈骗罪则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当放高利贷的行为演变成诈骗罪时,就会涉及刑事犯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对于“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不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法院会根据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情节、危害后果以及认罪态度等多方面因素,综合判断量刑。如果放高利贷者通过欺骗手段,让借款人陷入错误认识而交付财物,并且达到了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和数额标准,就会按照诈骗罪来定罪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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