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别人欠钱不还时,怎样才能让他成为失信人员?

我之前借了一笔钱给朋友,现在到了还款时间,朋友却一直拖着不还钱。我想知道具体有哪些合法有效的途径,能让他被列入失信名单,让他受到应有的惩戒,保障我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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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别人欠钱不还,想让其成为失信人员,可按以下步骤进行: 首先,要明确自身债权的合法性,也就是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对方确实欠了钱。常见的证据如借条,它能清晰地表明借贷双方的约定,包括借款金额、还款时间等;转账记录可以证明资金的流转;聊天记录若涉及到借款相关的沟通,也能作为辅助证据。 其次,可以尝试与对方协商还款。这是比较温和且成本较低的方式,如果对方愿意配合并制定合理的还款计划,按照计划逐步偿还欠款,问题就能得到较好的解决。若协商不成,则可考虑法律途径。 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是一种相对便捷的方式。不过需要满足一定条件,比如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等。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会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债务人若在规定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债权人就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还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起诉时,要准备好起诉状,写明双方身份信息、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等;同时提供相关证据。法院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理,若判决债务人还款,而债务人在判决书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仍不还钱,债权人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在强制执行阶段,如果债务人依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就有可能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相关法律依据如《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总之,要让欠钱不还的人成为失信人员,需要通过合法的途径,按照法律程序逐步推进,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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