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欠钱不还,应该如何讨债?


当遇到有人欠钱不还的情况,可以通过以下几种合法有效的方式来讨债: **协商和解**:如果债务人暂时没有还款能力,但有还款诚意,债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就履行债务的期限、方式、数额等进行协商。比如,双方可以达成新的还款协议,约定分期还款等。这种方式的好处是能尽量维持双方的关系,且成本较低。但缺点是如果债务人缺乏诚信,可能会拖延时间甚至最后仍不还款。 **申请支付令**: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在符合一定条件时,如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等,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法院查明债务关系后会在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若对方收到支付令后15日内既不还钱也不提出书面异议,债权人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不过,如果债务人提出书面异议,支付令就会失效,此时债权人需要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委托律师发送律师函**:律师函具有一定的威慑力,能让债务人知道债权人讨债的决心,同时也可以起到中断诉讼时效的作用,避免因超过诉讼时效而丧失胜诉权。但律师函本身并不能直接强制债务人还款,如果债务人不理会律师函,债权人仍需通过其他法律途径解决。 **寻求第三方调解**:可以找双方都认识且信任的共同朋友、长辈等从中斡旋,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促使债务人还款。这种方式相对比较温和,可能有助于维持双方的关系,但调解结果没有强制执行力,如果债务人反悔,债权人还需通过其他途径解决。 **向法院提起诉讼**:这是最直接有效的手段。在起诉前,债权人需要准备好相关证据,如能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借条、借款合同,证明双方身份的主体证据,支持诉讼请求的相关证据等。如果债务人有转移财产等可能影响债权实现的行为,还可以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法院判决生效后,如果债务人仍不还款,债权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财产等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