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别人借钱不还,应该怎么办?


当遇到别人借钱不还的情况,可以参考以下方法来维护自身权益: 首先,保留证据。要留存好能证明借款事实存在的相关证据,如借条、借款合同、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这些证据在后续的处理过程中非常关键。比如,借条能明确双方的借款意愿、金额、还款时间等关键信息;转账记录可以证明借款的交付事实;聊天记录若涉及到借款相关的约定或对方承诺还款等内容,也具有证明力。 其次,尝试协商解决。主动与借款人联系,友好地提醒对方还款,询问逾期未还的原因,尝试达成还款共识,例如重新制定还款计划等。在协商过程中,要注意保留好相关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证据。 再者,寻求第三方调解。可以请求第三方调解机构介入,如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中立的第三方进行调解,促使借款人还款。调解的好处在于相对灵活、成本低,且有助于维护双方关系。若调解成功,会形成具有一定法律效力的调解协议。 若上述方法均无效,可以考虑走法律途径: 1. 申请支付令。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方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债务人在收到人民法院发出的支付令后十五日内没有清偿债务,或没有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 向法院起诉。撰写起诉状,明确诉讼请求,将借款事实、证据等提交给法院。在诉讼过程中,按照法院要求进行举证、质证等程序。如果胜诉,而借款人仍然拒不还款,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借款人的财产以偿还债务。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借款人没有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对逾期利息的问题作出约定。例如《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四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