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权的房子能够继承吗
家里有一套只有使用权的房子,现在长辈年纪大了,我想了解一下这种房子在长辈去世后能不能由我继承啊?主要是想弄清楚从法律角度有没有相关规定,以及实际操作上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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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权的房子一般不能直接继承。首先要明白,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明确规定的。而只有使用权的房子,其所有权并不归属于居住者,居住者仅仅是基于租赁等关系获得了使用的权利,并非房屋的合法所有者,所以从性质上来说,它不属于个人合法财产,也就不能作为遗产被继承。 不过,存在特殊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二条规定,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限内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或者共同经营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这意味着如果符合上述条件,虽然不是继承了房子的所有权,但可以继续按照原租赁合同使用房子。 另外,一些地方对于公房的使用权在特定政策下有不同处理方式。比如有的地区允许符合条件的直系亲属在原承租人去世后申请变更承租人,继续使用该房屋。 相关概念: 遗产:指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承租人:与房屋所有权人签订租赁合同,获得房屋使用权利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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