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老人去世了公房能继承吗

家里老人刚去世,留下一套公房。我不太清楚这公房能不能像其他房产一样由我们子女继承。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对于老人去世后公房的处理是怎样规定的,具体要走什么流程,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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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要明确,公房一般是不能继承的。公产房是房屋所有权归政府或者机关事业单位等的房屋,当事人通常不享有房屋的所有权,所以不能当作可被继承的财产来处分。继承,简单说就是按照法律规定,取得死者生前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而公房承租人对房屋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从法律关系来讲,房屋产权人与承租人建立的是房屋租赁法律关系。比如,您租了一套房子,租期内您有使用的权利,但房子不是您的,您去世后,子女不能直接继承这套房子的租赁权。所以,在公房承租人死亡后,原有的房屋租赁关系自然消灭,承租人的使用权也随之消失。 不过,作为承租人的家庭成员有优先承租该公房的权利,但这不是继承来的,而是重新建立租赁关系。《城市公有房屋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承租住宅用房的,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其共同居住两年以上的家庭成员愿意继续履行原契约的,可以办理更名手续 。 公房承租人死亡后,按以下规定确定新承租人:如果其生前在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由共同居住人协商一致确定人选继续承租;若不能协商一致,出租人可按序列在共同居住人中确定变更承租人,顺序依次为原承租人的配偶、子女(考虑他处住房情况、本处居住时间长短等)、父母、其他人(按他处住房情况、本处居住时间长短)。要是其生前在本处无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则由其他在本市有常住户口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协商一致确定人选继续承租;若协商不一致,出租人按顺序确定承租人,依次为原承租人的配偶、子女(按他处居住情况)、父母、其他直系亲属(按他处居住情况)。 相关概念: 公房:指由国家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产权(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归国家所有。 承租人:是指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取得租赁物使用权并支付租金的一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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