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是怎样规定的?

我家在农村,最近家里要建个小厂房,涉及占用了一些耕地。听说有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我不太清楚这个条例具体是怎么规定的,到底哪些情况要交税,交多少,有没有什么减免政策之类的,想了解下这方面内容。
展开 view-more
  • #耕地占用税
  • #税法规定
  • #税额标准
  • #税收减免
  • #耕地保护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是为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加强土地管理,保护耕地而制定的法规。以下为你详细解读相关规定。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耕地占用税的基本概念。耕地占用税是对占用耕地建房或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依据实际占用耕地面积,按照规定税额一次性征收的一种税。这里所说的耕地,指的是用于种植农作物的土地。《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注:《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已废止,由《耕地占用税法》替代)第二条明确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占用耕地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为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对于税额标准,是根据不同地区人均耕地的数量来确定的。人均耕地不超过一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十元至五十元;人均耕地超过一亩但不超过二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八元至四十元;人均耕地超过二亩但不超过三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六元至三十元;人均耕地超过三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五元至二十五元。而且,各地区耕地占用税的适用税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上述税额幅度内,根据本地区情况核定。此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况是可以减免耕地占用税的。比如军事设施、学校、幼儿园、社会福利机构、医疗机构占用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农村居民在规定用地标准以内占用耕地新建自用住宅,按照当地适用税额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其中农村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残疾军人以及符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农村居民,在规定用地标准以内新建自用住宅,免征耕地占用税。同时,如果纳税人改变原占地用途,不再属于免征或者减征耕地占用税情形的,应当按照当地适用税额补缴耕地占用税。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