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老人去世后房屋该如何继承?


农村老人去世后,房屋的继承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进行。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如果老人没有留下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那就按法定继承来。法定继承人包括老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等。一般情况下,这些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平等地分配遗产。要是子女中有人对老人尽了较多赡养义务,在分配遗产时可以适当多分。要是子女已经去世或者丧失继承能力,其晚辈直系血亲可以代位继承。 关于宅基地,需要注意,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个人不能继承。但房屋可以继承,根据“地随房走”原则,在继承房屋的同时,宅基地的使用权也会随之转移。不过这也得分情况: 如果继承人是本村村民,且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例如因国家或集体建设、移民、灾毁等需要迁建、重建的等情形,就可以经批准后取得被继承房屋的宅基地使用权以及房屋的所有权。 要是继承人是本村村民,但不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或者是其他村村民、城市居民,这种情况下只能继承房屋的所有权,不能继承宅基地使用权。对于城市居民或不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村民继承房屋后,不能对房屋进行翻建、改建、扩建,待房屋处于不可居住状态时,宅基地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 办理房屋继承还涉及一些手续,要办理相应的过户手续,办理机构是乡或镇的国土所。根据《土地管理法》与《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办理农村房屋过户,申请房屋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房屋权证书、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证明房屋权发生转移的材料、其他必要材料。 相关概念: 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 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