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父母留下的老房子该怎么继承?


农村父母留下的老房子的继承,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有遗嘱的情况**:若父母合法遗留给子女相应财产遗嘱,需遵循遗愿继承相关遗产。在此期间,需向当地房产管理部门提供先人离世凭证(如死亡证明)、遗嘱以及继承人与亡者亲属关系证明等相关文件,以便顺利完成房屋所有权转移手续。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无遗嘱的情况**:若双亲并未留下任何遗嘱,则应依照法律规定的继承顺序进行财产分配。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法定继承顺序依次如下:首先,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及父母;其次,第二顺位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在继承过程中,如无第一顺位继承人存在,则由第二顺位继承人依法继承。这里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继承流程方面**:一般来说,首先当事人应当拥有继承房屋的资格;其次可由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然后办理房屋继承公证;再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最后当事人携带相关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子女只能够继承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子,宅基地本身是无法继承的。但按照我国“地随房走”的原则,当继承了父母在农村的房子之后,也就相当于可以继续使用宅基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