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继承父母过世后的房产?


房产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按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意愿,转移给继承人的一种法律制度。在继承父母过世后的房产时,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来确定继承方式和流程,具体如下: 首先,要确定是否存在遗赠扶养协议、遗嘱或遗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也就是说,如果父母生前与他人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那么就需要按照协议的约定来处理房产;如果父母留有合法有效的遗嘱,指定了房产的继承人,那么房产就由遗嘱指定的继承人继承;如果既没有遗赠扶养协议,也没有遗嘱,那么就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法定继承的情况下,要确定继承人的范围和继承顺序。按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这里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在确定了继承方式和继承人后,就需要办理相关的手续。一般来说,需要先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然后,继承人需要携带身份证、遗嘱或者房产分配协议和被继承房产的证明等材料,到房产所在地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变更登记。如果是通过遗嘱继承的,还需要到公证处办理遗嘱继承公证,提交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遗嘱、继承人的身份证明等材料。办理完公证后,再携带公证书等材料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过户手续,领取新的房产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