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买房怎样做才能使其成为个人财产?


要使婚后购买的房产成为个人财产,有以下几种常见的方式: **方式一:夫妻书面约定房产归一方所有**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也就是说,夫妻双方可以通过签订书面协议,明确约定婚后购买的房产归其中一方所有。例如,夫妻双方可以在协议中写明,购买的位于某某地址的房产,产权归女方单独所有,双方签字确认后,该约定即具有法律效力。 **方式二:一方用个人财产购房** 如果一方能够证明购房资金来源于其个人财产,比如是用婚前的个人积蓄、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等个人财产来支付购房款,那么该房产通常会被认定为个人财产。不过,在实际操作中,需要保留好相关的证据,如购房款的转账记录、资金来源的证明等,以便在发生纠纷时能够证明购房资金确实是个人财产。例如,一方在婚前有一笔银行存款,婚后用这笔存款购买了房产,并且能够提供银行流水等证据证明购房资金的来源,那么该房产就可以认定为个人财产。 **方式三:一方父母出资且登记在己方子女名下**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例如,男方的父母在婚后出资为男方购买了一套房产,并且房产登记在男方名下,这种情况下,该房产就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但如果是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方式四:婚前付首付且登记在首付方名下** 当夫妻一方在婚前贷款买房并支付了首付,且房产登记在首付方名下时,无论婚后另一方是否共同还贷,房子一般算作首付方的个人财产。不过,在离婚时,对于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例如,男方在婚前贷款购买了一套房产,支付了首付并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时,房子归男方所有,但男方需要对女方婚后共同还贷及房产增值部分给予相应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