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户口还在男方家该怎么迁出来?
我和前夫离婚了,但是我的户口还在他家。我现在想把户口迁出来,不知道具体该怎么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走哪些流程。有没有懂这方面的朋友能给我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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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夫妻离婚后,若一方户口还在另一方处而需要迁出,这是比较常见的情况。以下为您详细介绍迁出户口的相关事宜。 首先,我们要明白户口迁移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对于离婚后户口迁移,一般有以下步骤。第一步,准备材料。通常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离婚证或者离婚判决书、户口本等相关材料。这些材料是办理户口迁移的基础,能证明您的身份以及离婚的事实。 第二步,前往迁入地户籍管理部门咨询并办理准迁证。准迁证是您迁入新地址的许可证明。您需要向迁入地说明您的情况,比如您是因为离婚要迁移户口,并且提供相应的材料。迁入地户籍部门会对您的情况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会给您开具准迁证。 第三步,拿着准迁证到男方家所在地的户籍管理部门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在办理时,工作人员会根据准迁证的内容,将您的户口从男方家的户口本上注销,并为您开具迁移证。 最后一步,您再持迁移证到迁入地户籍管理部门办理落户手续。办理完成后,您的户口就正式迁移到新的地址了。 此外,如果您暂时没有合适的落户地址,也可以将户口迁到社区集体户口。具体的操作流程,您可以咨询当地的户籍管理部门,他们会给您提供详细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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