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从前夫家把户口迁出来?


想要从前夫家把户口迁出来,以下为你详细介绍相关的步骤、所需材料以及法律依据。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相关的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九条规定,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接下来是具体的操作步骤。第一步,你需要确定迁入地。这可能是你父母家的户口所在地、自己房产所在地或者其他符合规定的落户地址。确定好迁入地之后,前往迁入地的户籍管理部门咨询并领取《户口准迁证》。办理准迁证时,通常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离婚证(或者离婚判决书)、房产证(如果是落户到自己房产处)等材料。 第二步,在拿到《户口准迁证》后,回到前夫家户口所在地的户籍管理部门。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准迁证》、户口本(前夫家的户口本)等材料,申请办理户口迁出手续。户籍管理部门会在审核材料无误后,为你办理迁出,并在户口本上进行相应的标注,同时给你开具《户口迁移证》。 第三步,最后一步就是带着《户口迁移证》和之前准备的相关材料,前往迁入地的户籍管理部门办理户口迁入手续。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会为你办理新的户口本,完成整个户口迁移流程。 如果在迁移过程中遇到前夫家不配合提供户口本等情况,你可以凭借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者离婚判决书等材料,向户籍管理部门说明情况,寻求帮助。户籍管理部门可以根据相关规定,为你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