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过世后存折如何公证,公证费是多少?


老人过世后,对其存折进行公证一般是为了证明继承人对存折内财产的合法继承权,以便能够顺利取出存折中的款项。以下是一般的公证流程: 首先,确定继承人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规定,法定继承人包括第一顺序的配偶、子女、父母,以及第二顺序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与继承。所以要明确老人的法定继承人都有哪些。 其次,准备相关材料。通常需要提供老人的死亡证明(可以是医院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等)、继承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本等)、亲属关系证明(由继承人所在单位、居委会或村委会开具,证明继承人与老人之间的亲属关系)、存折原件等。 然后,前往公证处提出申请。所有继承人需共同到当地的公证处提出办理继承公证的申请,并填写公证申请表。在申请表中要详细说明被继承人的情况、继承人的情况以及申请继承的财产情况等。 接着,公证处会进行审查核实。公证处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可能会向相关单位或个人进行调查核实,以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如果存在疑问,可能会要求继承人补充提供其他材料或进行进一步的说明。 最后,出具公证书。经过审查核实,公证处认为符合公证条件的,会出具继承公证书。继承人凭借公证书就可以到银行办理存折取款等相关手续。 关于公证费用,其收取标准并非全国统一,而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一般来说,公证机构会按照遗产的价值按比例收取公证费。例如,有的地方规定,证明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按受益额的2%收取,最低收取200元。也有些地方会根据不同的遗产金额区间设置不同的收费比例,遗产金额越高,收费比例可能越低。所以具体的公证费用,需要向当地的公证处进行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