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财产继承公证?


财产继承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法律规定和继承人的申请,依法证明继承人的继承行为真实、合法的活动。办理财产继承公证,一般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首先是准备材料。根据《公证程序规则》的相关要求,需要准备的材料主要有:继承人的身份证明,比如身份证、户口本等,用于证明继承人的身份信息;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这是确定继承开始的重要依据;被继承人遗留财产的产权证明,像房产证、存单等,以明确继承财产的范围;亲属关系证明,它能够证明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的亲属关系,通常由被继承人所在单位或住所地的公安机关出具。如果有遗嘱,还需要提供遗嘱原件,遗嘱是被继承人对自己财产处分的意愿体现。 接着是提出申请。继承人需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申请表。若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前往,可以委托他人代理申办公证,但代理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本人的身份证件。不过,涉及遗嘱、遗赠扶养协议、赠与、认领亲子、收养关系、解除收养关系、生存状况、委托、声明、保证及其他与自然人人身有密切关系的公证事项,应当由其本人亲自申办。 然后是公证机构审查。公证处受理申请后,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全面审查。主要审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核实继承人的身份和继承资格等。公证人员可能会向有关单位或者个人核实情况,比如向房产管理部门核实房产的产权状况,向银行核实存款信息等。 最后是出具公证书。经过审查,如果申请公证的事项符合《公证法》及有关办证规则规定的,公证机构会自受理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在办理财产继承公证过程中,需要注意的是,所有继承人都应当配合公证机构的工作,如实提供相关信息和材料。如果继承人之间对继承事宜存在争议,可能需要先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等方式解决争议后,再办理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