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出让收入计提廉租房保障资金该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我在负责单位跟土地出让收入相关的财务工作,现在涉及到要从土地出让收入里计提廉租房保障资金,但是我不知道该怎么做账务处理。具体该设置哪些会计科目,分录该怎么写,完全没头绪,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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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相关的法律概念。土地出让收入是指政府以出让等方式配置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土地价款。廉租房保障资金是专门用于廉租住房保障的专项资金,从土地出让收入中计提廉租房保障资金是为了确保有稳定的资金来源用于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 根据《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比例,不得低于10%。这是从法律层面确保了廉租房保障资金的来源。 在账务处理方面,一般情况下,当计提廉租房保障资金时,应设置“基金预算支出——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科目进行核算。具体的账务处理分录为:借记“基金预算支出——廉租住房保障资金”,贷记“其他财政存款”。 当实际使用这笔资金用于廉租房建设等相关支出时,借记“其他财政存款”,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这里的“其他财政存款”是用来核算各级财政总预算会计未列入“国库存款”科目反映的各项财政性存款。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可能会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和财政管理要求,在具体的账务处理上存在一些细微差异。但总体的原则和依据是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财政制度来执行的。在实际操作中,财务人员应该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账务处理,确保资金的使用和核算规范、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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