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工工伤如何进行赔偿?


首先要明确,法律制度里没有临时工这个概念,只要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在工作中受伤符合工伤认定条件,就能享受工伤待遇。 赔偿项目及法律依据如下: - **医疗费**:按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支付。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规对工伤医疗费用报销范围的规定 。 - **伙食补助费**: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这是考虑到不同地区生活水平有差异。 - **康复治疗费**:须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按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支付,目的是保障工伤职工能得到规范的康复治疗。 - **工伤医疗期工资**:在工伤医疗期内,工资福利待遇不变。这是为了保障工伤职工在治疗期间的基本生活。 - **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按月支付。这是对生活不能自理工伤职工的照顾。 - **辅助器具费**: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比如义肢等辅助器具费用。 -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以此类推,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等级不同,补助力度不同。 - **伤残津贴**: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等。五级、六级伤残在难以安排工作时,也会按月发伤残津贴。这是对因工伤丧失部分劳动能力职工的补偿。 -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这就说明,不管是正式工还是临时工,只要建立劳动关系就应纳入工伤保险保障范围。 相关概念: 统筹地区:一般是指地级市,在工伤待遇计算等方面,很多标准是按统筹地区的情况来确定的。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是对工伤职工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进行等级鉴定的专业组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