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地临时工摔伤骨折如何赔偿?

在工地干活,不小心摔伤骨折了,心里特别着急,想知道这种情况该怎么获得赔偿。不知道具体能拿到哪些赔偿项目,赔偿的标准又是怎样的,也不清楚整个赔偿的流程是什么,想了解一下这方面的详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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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工地临时工摔伤骨折,赔偿方面如下: 首先,要确定是否属于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等多种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要是临时工在工地干活时摔伤骨折,大概率是能认定为工伤的。 赔偿项目有不少。医疗费方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是按照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的,包括住院、手术、药物等费用。 住院伙食补助费,就是在住院治疗期间的餐饮费用补偿。 护理费,如果因伤情行动受限需要他人照料生活,这笔费用也在赔偿范围内。 工伤疗养期间工资,在工伤疗养期内,单位要按照规定正常发放劳动报酬。 交通食宿费,因治疗骨折产生的额外交通出行与住宿开销也能赔偿。 还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十级伤残为例,是七个月的个人工资,这里的“本人工资”是受伤或患病之前十二个月内每月缴纳社会保障基金的平均基数 。 要是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另外,停工留薪期一般为12个月,伤情严重或特殊可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相关概念: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对因工伤致残的劳动者给予的一次性职业伤害补偿。 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原工资、薪水、福利、保险等待遇不变的期限。 生活护理费:是工伤职工在生活不能自理的情况下,由单位或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用于生活照料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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