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地干活摔伤骨折该如何赔偿?


在工地干活摔伤骨折后的赔偿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要确定是否属于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地干活摔伤骨折通常是符合工伤认定条件的。 如果认定为工伤,赔偿项目和标准如下: - **医疗费用**:包括受伤后的诊断、治疗、药品、住院等费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若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则由单位承担。 - **停工留薪期工资**:在治疗和休养期间,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 - **护理费**:如果经劳动能力鉴定需要护理的,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保的由单位支付。 - **伤残补助金等**:经过伤残鉴定确定伤残等级后,按照不同等级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获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到十级伤残的赔偿标准不同。例如,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十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如果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还能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同样未参保则由单位支付相关费用。 赔偿流程一般为: - 单位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劳动者自己也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 认定下来后,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 工伤认定后,治疗终结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然后根据鉴定结论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 如果单位拒绝赔偿,建议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