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地打工受伤后该如何获得赔偿?


在工地打工受伤后,获得赔偿通常需要经过以下几个步骤: 首先是工伤认定。用人单位应当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提出工伤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申请时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需要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之后再申请工伤认定。法律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 其次是劳动能力鉴定。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最后是根据鉴定结果确定赔偿。赔偿项目主要包括: - 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工伤职员伤残等级确定,不同等级赔偿标准不同。 - 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伤残等级为五至十级,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伤残等级为五至十级,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停工留薪期工资:在停工留薪期内,工伤职工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 伙食补助费:按照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支付。 - 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评残后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领取生活护理费。 如果单位有交社保,则大部分补偿由社保基金赔付,否则就全部由用人单位支付。不同地区的具体赔偿标准可能会有所差异,建议咨询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或专业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