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让土地和划拨土地拆迁补偿有什么区别?
我家房子要拆迁了,土地性质好像有出让和划拨两种。我不太清楚这两种土地性质在拆迁补偿上到底有啥不同,想知道补偿标准、补偿项目这些方面会不会不一样,有没有懂的人能给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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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土地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而划拨土地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 在拆迁补偿方面,二者存在一定区别。首先从补偿范围来看,出让土地因为土地使用者已经支付了土地出让金,所以在拆迁时,除了地上建筑物的补偿外,土地使用权本身也会得到相应补偿。而划拨土地由于是无偿取得,一般情况下土地本身不会给予单独补偿,但地上建筑物等附着物会按照评估价值给予补偿。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对于出让土地,其土地剩余使用年限对应的价值也会被考虑进补偿范围内。而划拨土地的补偿主要侧重于地上物部分。 在补偿标准上,出让土地的房屋价值评估通常会考虑土地出让金的剩余价值等因素,相对而言可能补偿总价会高一些。而划拨土地主要以地上建筑物重置成本结合成新等方式评估价值。 总的来说,出让土地和划拨土地拆迁补偿的关键区别在于土地本身是否给予补偿以及补偿计算方式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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