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拨土地拆迁该怎么赔偿?


划拨土地拆迁的赔偿问题,需要分情况来看,以下为你详细解答: 首先,从土地本身来说,一般情况下,拆迁对划拨土地是不赔偿的。因为划拨土地是在交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无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归政府所有。例如政府为了公共事业建设划拨的土地,在拆迁时不会对土地使用权进行补偿。 其次,对于土地上的附着物会进行赔偿。比如在划拨土地上建造的房屋、种植的农作物等。具体赔偿方式和标准如下: - **货币补偿**: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例如,某块划拨土地上有一栋房屋,在拆迁时,会有专业的评估机构根据房屋的具体情况,结合当地房地产市场价格来确定补偿金额。 - **使用权替代**:选择其他同等价值的土地使用权予以交换,确保被拆者用地无忧。不过这种方式在实际操作中可能较少,需要根据具体的土地资源和拆迁情况来确定。 - **原地重建或修缮**:在原址或附近提供土地,让被拆者自主决定是否重建或修缮房屋。但这也需要考虑到城市规划等多方面因素,不是所有情况都能适用。 再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还包括其他方面: - **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 **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 **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相关法律依据主要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等。例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在实际的划拨土地拆迁过程中,具体的赔偿方案还需要根据土地实际状况及当地拆迁政策而定。拆迁前,相关部门会进行土地评估,并与使用者商议确定最终赔偿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