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通过信访启动再审程序?
我遇到了一个案件判决结果,我觉得不太公正。听说可以通过信访途径来解决问题,想了解下能不能通过信访启动案件的再审程序呢?具体是怎么规定的,有没有相关法律依据?
展开


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信访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由有关行政机关处理的活动。而再审程序是人民法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或者当事人基于法定的事由申请再审,人民法院对案件再次进行审理的程序。 根据法律规定,信访本身并不能直接启动再审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零七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也有类似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 信访主要是一种反映问题的途径,通过信访,相关部门可能会对信访事项进行调查、处理,如果在这个过程中发现案件可能存在错误需要再审的情况,会将相关材料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最终是否启动再审程序,还是要由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况来审查决定。所以,信访只是一种可能促使再审启动的外部因素,而不是启动再审程序的法定方式。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