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不公该如何进行救济?


如果遇到再审不公的情况,不同类型的案件有不同的救济途径。 在民事和行政案件方面:首先,可以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规定,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当事人可以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这里的检察院指裁判发生效力的法院的同级检察院或上一级检察院,即同级检察院可提检察建议,上一级检察院能抗诉 。需要注意的是,当事人申请再审,若存在再审申请被驳回后再次提出申请、对再审判决或裁定提出申请、在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不予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或者抗诉决定后又提出申请这些情形,人民法院是不予受理的。并且再审裁判的当事人向检察院申诉的时间没有限制,行政诉讼中没有的程序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在刑事案件方面: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诉,申诉由终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刑诉法解释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诉,应当提交原一、二审判决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经过人民法院复查或者再审的,应当附有驳回通知书、再审决定书、再审判决书、裁定书。如果申诉人对驳回申诉不服,还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诉。另外,再审裁判的当事人对再审不服的也可以向检察院申诉申请检察建议和抗诉,且向法院和检察院申诉的时间同样没有限制。 此外,虽然从严格法律程序上,再审是一种较为终局的程序,但在制度外也可以尝试向法院、检察院或者人大、政协等进行申诉或者信访,但这些方式并不必然会启动新的法律程序。 相关概念: 再审:是为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重新进行的审理。 检察建议:是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出的一种建议,需经同级人民法院审查才能决定是否启动再审程序。 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时,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新审理要求的诉讼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