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会涉及再审?


再审,通俗来讲,就是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等再次进行审理。这是一种特殊的法律程序,目的是纠正可能存在的错误判决,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比如在案件审结后,发现了之前未被发现的关键证据,这个证据能够直接改变原判决的结果。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也就是说,法院在做出判决时所依据的主要事实,没有足够的证据来支撑。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若判决所依据的重要证据是虚假的,那显然判决结果是不可靠的。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质证是保障当事人对证据进行辩论和质疑的权利,如果关键证据没有经过这一程序,就可能影响判决的公正性。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当当事人因为客观原因无法自己获取重要证据,并向法院提出申请,而法院却没有进行调查收集时,也可能导致判决结果不准确。 另外,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也会涉及再审。法律的正确适用是判决公正的基础,如果适用法律出现错误,那么判决结果很可能也是错误的。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审判组织的合法性和审判人员的公正性直接关系到案件的审理质量,如果存在这些问题,就可能影响判决的公正性。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这是为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如果当事人因为一些不可归责于自己的原因未能参与诉讼,可能导致其合法权益无法得到充分保障。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辩论权是当事人在诉讼中的重要权利,如果这一权利被剥夺,判决结果的公正性就会受到质疑。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传票传唤是保障当事人知情权和参与权的重要程序,如果没有经过这一程序就进行缺席判决,可能对当事人不公平。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法院的判决应该围绕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如果存在遗漏或者超出的情况,就不符合法律规定。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如果原判决所依据的其他法律文书被撤销或变更,那么原判决的基础就发生了变化,可能需要再审。 在刑事诉讼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也规定了再审的情形。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有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原审人民法院违反法定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这些规定都是为了确保刑事审判的公正性和准确性,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