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二审和再审的区别在哪里?

我有个官司一审败诉了,现在考虑是申请二审还是再审。但我不太清楚这两者到底有啥区别,比如在程序上、时间上、条件上,哪个对我更有利呢?想了解下具体的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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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审再审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二审和再审都是我国司法程序中重要的纠错机制,但它们之间存在着显著的区别。下面将从多个方面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是程序性质方面。二审是普通的审判程序,是在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时,在规定的上诉期内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而启动的。它是一审程序的延续,目的是对一审判决进行审查和纠正。而再审则是一种特殊的救济程序,不是案件审理的必经程序。它是在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出现法定情形时,由法院、检察院或者当事人依申请启动,以纠正可能存在的错误裁判。 其次是提起主体不同。二审程序的提起主体是一审中的原被告双方当事人,只要他们对一审判决不服,在法定上诉期限内都可以提起上诉。再审的提起主体较为广泛,既可以是当事人,也可以是法院自身(各级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还可以是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法定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 再者是提起时间有差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而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另外,审理的法院也不同。二审案件由一审法院的上一级法院审理。再审案件的审理法院则较为复杂,可能是原审法院,也可能是原审法院的上级法院,甚至是最高人民法院。如果是本院决定再审的案件,由本院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如果是上级法院提审的案件,由提审的上级法院进行审理;如果是指令再审的案件,一般指令原审人民法院以外的下级人民法院审理;由原审人民法院审理更为适宜的,也可以指令原审人民法院审理。 最后,两者的审理对象和目的也有所不同。二审的审理对象是一审法院作出的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主要审查一审判决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程序上是否存在错误,以作出公正的二审裁判。再审的审理对象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目的是纠正已经生效裁判中的错误,维护司法公正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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