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程序和二审程序有哪些区别?
最近涉及到一个法律案件,对一审和二审程序不太清楚。想知道这两个程序具体在哪些方面存在不同,比如审判的流程、各自的特点等,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展开


一审程序和二审程序存在多方面的区别,具体如下: **程序发生的根据**:一审程序基于当事人的起诉权和一审人民法院的管辖权。例如,当公民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依法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就启动了一审程序。而二审程序基于当事人的上诉权,即当事人不服一审法院的判决或裁定,依法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从而启动二审程序。 **审级**:一审程序是初审,是案件在第一审人民法院审理适用的程序;二审程序是续审,是一审案件受诉法院的上一级法院在审理上诉案件时适用的程序。 **审判组织**:一审法院适用第一审诉讼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组织形式有合议制和独任制两种。实行合议制时,合议庭可以由审判员组成,也可以由审判员和陪审员共同组成。例如,一些简单的民事案件可能适用独任制,由一名审判员进行审理;而较为复杂的案件则可能采用合议制。二审法院适用第二审程序审理上诉案件只能采取合议制,且只能由审判员组成,不吸收陪审员参加。 **审理的对象**:一审程序主要审理双方争议的事实以及权利义务关系,旨在查明事实,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二审程序则是针对当事人上诉请求所涉及的一审法院认定的事实和适用的法律进行审理,重点审查一审判决是否存在错误。 **审结期限**:一审普通程序为6个月,简易程序为3个月。二审中,对判决不服的审结期限为3个月,对裁定不服的,审结期限为30日。 **裁判的效力**:一审程序作出的裁判,在法定的上诉期内不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可以在上诉期内提起上诉。而二审程序作出的裁判,一经宣判和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必须履行。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