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败诉后该如何申请再审?


当二审败诉后申请再审,是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而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再次审理请求的一种法律程序。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申请再审的相关内容。 首先,要明确申请再审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只有符合这些情形之一,申请再审才有可能被法院受理。 其次,要准备好申请再审所需的材料。一般需要提交再审申请书,申请书应当写明申请再审人与对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联系方式以及再审请求、申请再审的法定情形及具体事实、理由。同时,要附上原一、二审判决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经过人民法院复查或再审的,应当附有驳回通知书、再审判决书或裁定书。此外,还需要提供支持再审申请理由和请求的证据材料等。 最后,了解申请再审的具体流程。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当事人向原审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后,法院会对申请进行审查。法院审查再审申请一般采用书面审查的方式,如果认为有必要,也会询问当事人。经审查,符合再审条件的,法院会裁定再审;不符合再审条件的,法院会裁定驳回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