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诈骗罪怎样才能不坐牢?

我有个朋友好像卷入了一起诈骗事件,现在很担心会被判刑坐牢。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要是真构成了诈骗罪,到底满足什么样的条件才能不用坐牢呢?就想弄清楚具体的法律规定和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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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诈骗罪要想不坐牢,存在多种可能情况。首先,要清楚诈骗罪的基本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种情况是符合特定条件可不起诉或免予刑事处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诈骗公私财物虽达到“数额较大”标准,但行为人认罪、悔罪,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根据刑法第三十七条、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一是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比如自首、立功等。自首就是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立功是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行为。二是在一审宣判前全部退赃、退赔,把骗来的财物退还回去或者做出相应赔偿。三是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主犯就是在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人,从犯相对主犯作用较小,获赃也可能少。 另一种情况是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比如一些严重影响生活甚至危及生命的疾病;是孕妇或者正在哺乳期的妇女;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如果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也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不过,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相关概念: 暂予监外执行:就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因为一些法定特殊情况,暂时不关押在监狱或看守所,而是在监外执行刑罚的一种执行方式。 自首: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行为。 立功: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或者提供重要线索,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行为。 主犯: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 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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