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诈骗罪还钱了还要坐牢吗?

我朋友涉嫌诈骗罪,后来把骗的钱都还回去了,现在不知道会不会还要坐牢,想了解下还钱后是否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具体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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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诈骗罪还钱后是否还要坐牢,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是在公安立案以前,主动退还钱款,并且能够证明行为人在骗取财物前就打算还钱,欺骗只是为了暂时借用钱款,并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目的,这种情况下公安机关很可能不会立案,也就不涉及刑事责任的追究。这是因为诈骗罪的构成要求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主观故意,若不存在这种故意,就不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其次,如果公安机关已经刑事立案,甚至已经把人抓起来了,此时行为人迫于公安机关的压力才退赔给被害人,那么在诈骗罪已经成立的情况下,退赔只能显著的减少刑事责任,不能免除刑事责任。也就是说,退赔以后,原本不能取保的,现在有取保的机会,原本要判处实刑的,现在有判处缓刑的机会,愿意配合退赔,刑罚可以极大幅度的从轻,但仍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也就是民间常说的“退赃不退罪”。例如,某人诈骗了他人10万元,在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将其抓获后,才将10万元退还给被害人,这种情况下,他依然要承担刑事责任,只是在量刑时会考虑退赔的情节从轻处罚。 最后,如果当事人原本诈骗的金额较少,罪责轻微,又积极退赔,认罪态度良好,检察官有可能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但需要注意的是,这种不起诉不是无罪的不起诉,而是犯罪情节轻微,检察官酌情不起诉,仍然不是退钱了所以无罪的意思。 法律依据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同时,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的《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对于退赃、退赔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退赃、退赔行为对损害结果所能弥补的程度,退赃、退赔的数额及主动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以及认罪悔罪表现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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