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还钱后还用坐牢吗?
我朋友之前涉嫌诈骗,后来把骗的钱都还回去了,现在很担心还要不要坐牢。想知道还钱这个行为在不同阶段,比如立案前、立案后对是否坐牢的影响分别是怎样的,以及还有哪些因素会影响最终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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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罪还钱后是否还用坐牢,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在公安立案以前主动退还钱款的情况下,有可能证明行为人在骗取财物前就有还钱的打算,欺骗只是为了暂时借用钱款,并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目的。这种情况下公安机关很可能不会立案,也就不涉及刑事责任的追究。例如,甲向乙借钱,编造了一个临时的借口,但很快就归还了,且能证明没有非法占有的故意,这种情况一般不会按诈骗罪处理。 其次,如果公安机关已经刑事立案,甚至已经把人抓起来了,此时迫于公安机关的压力才退赔给被害人,那么在诈骗罪已经成立的情况下,退赔只能显著的减少刑事责任,不能免除刑事责任。这就是所谓的“退赃不退罪”。比如,丙诈骗丁数额较大,在被公安机关抓获后才退还钱款,虽然退赔了,但还是构成诈骗罪,只是原本不能取保的,现在有取保的机会,原本要判处实刑的,现在有判处缓刑的机会。 最后,如果当事人原本诈骗的金额就较少,罪责轻微,又积极退赔,认罪态度良好,检察官有可能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但要注意,这种不起诉不是无罪的不起诉,而是犯罪情节轻微,检察官酌情不起诉,仍然不是退钱了所以无罪的意思。 相关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关于诈骗罪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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