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雇佣工人干活摔骨折该如何进行赔偿?

我雇佣了一些工人干活,其中有个工人不小心摔骨折了,现在我很困惑,不知道具体要赔偿哪些项目,赔偿标准又是怎样的。而且还担心如果涉及到第三方原因又该怎么处理,希望能得到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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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雇佣工人干活摔骨折后的赔偿问题,需要根据不同的雇佣关系和具体情况来确定,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一、属于劳动关系且单位缴纳工伤保险的情况** 如果雇佣工人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且用人单位依法为其缴纳了工伤保险,那么赔偿责任将按照工伤保险的相关规定执行: - **一至四级伤残**:对于发生肢体骨折伤害并经评定达到伤残程度一至四级者,公司将保留其劳动关系并让其退出现有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照不同的伤残级别分别支付一次性的伤残补助金,具体金额为:一级伤残者可得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者可得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者可得23个月的本人工资;而四级伤残者则可得21个月的本人工资。同时,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每月向伤残员工发放伤残津贴。 - **五级、六级伤残**: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法律依据主要是《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属于劳动关系但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的情况** 若单位未按照法律规定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用,那么单位必须承担起所有工伤赔偿项目的责任,其中包括原本应该由工伤保险基金负责支付的部分。 **三、属于雇佣关系(非劳动关系)的情况** 如果是个人之间形成的劳务关系(雇佣关系),赔偿责任的承担有所不同: - **雇主有过错的情况**:一般由雇主负责赔偿。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住宿费等。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等。 -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工人摔伤的情况**:通常由雇主先行承担侵权责任,雇主承担侵权责任之后,有权向第三人进行追偿。 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 总之,在面对雇佣工人干活摔骨折的赔偿问题时,首先要确定雇佣关系的性质,然后根据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赔偿责任和赔偿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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