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伤骨折后该如何进行赔偿?

我在工作时不小心骨折了,现在很担心后续的赔偿问题。不知道具体的赔偿流程是怎样的,赔偿项目都有哪些,以及赔偿金额是怎么确定的。希望能得到专业人士的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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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工伤骨折后的赔偿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要明确工伤的认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导致骨折的,一般可认定为工伤。认定工伤需要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如劳动合同、医疗诊断证明等。 其次,赔偿项目及依据如下: - **未达到伤残等级的情况**:如果经过鉴定工伤骨折未达到伤残等级标准,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应承担并支付以下费用: - **工伤医疗及康复费用**:治疗工伤所需的医疗费用以及康复治疗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以及《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相关规定。 - **住院伙食补贴**: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法律依据为《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 **统筹地区外就医的交通及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同样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 **生活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第五款。 - **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的,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相关法律依据为《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 **构成伤残等级的情况**:如果工伤骨折构成了伤残,除上述赔偿项目外,还需额外支付以下费用: -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例如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法律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七条。 - **伤残辅助器具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可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第四款。 - **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依据为《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七条。 最后,赔偿流程一般是先进行工伤认定,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最后根据鉴定结果向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申请相应的赔偿。如果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那么所有赔偿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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