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年级下册道德与法治中,公民为什么要行使监督权?


监督权是公民的一项重要政治权利,指公民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在八年级下册道德与法治中强调公民要行使监督权,主要有以下重要原因。 从公民自身角度来看,行使监督权是公民参与国家管理和社会事务的重要体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这意味着公民可以通过行使监督权,表达自己的意愿和诉求,让政府更好地了解民众的需求,使政府制定的政策更贴合实际、更符合人民的利益。例如,公民发现某政府部门在处理垃圾问题上效率低下,就可以通过合法途径提出批评和建议,促使该部门改进工作,最终受益的是包括自己在内的广大民众。 从政府工作角度而言,公民行使监督权有利于政府改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克服官僚主义,防止滥用权力,预防腐败。政府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应该为人民服务。当公民积极行使监督权时,政府工作人员会感受到监督的压力,从而更加认真负责地履行职责。比如,在一些扶贫项目中,公民的监督可以确保扶贫资金真正用到贫困群众身上,避免资金被挪用、贪污等现象的发生,保证扶贫工作的公正、公平和有效开展。 从社会发展角度来讲,公民行使监督权有助于营造良好的社会风气,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和稳定发展。当公民能够自由地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督和检举时,社会上的不良现象会得到及时纠正,正义得以伸张。这有利于增强公民的社会责任感和归属感,激发公民参与社会建设的积极性,推动整个社会不断进步。例如,对环境污染问题的监督和举报,可以促使企业采取环保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改善我们的生活环境,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良性互动。 总之,公民行使监督权对于保障公民自身权益、促进政府依法行政、推动社会发展都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我们应当积极、正确地行使这一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