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发生工伤后该如何进行赔偿?

我在工作中不小心受伤了,现在不知道具体该怎么获得赔偿。像赔偿的流程是什么,需要准备哪些材料,赔偿的项目和标准又有哪些,这些方面我都不太清楚,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展开 view-more
  • #工伤赔偿
  • #工伤认定
  • #劳动能力鉴定
  • #工伤保险
  • #赔偿标准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发生工伤后,赔偿需要遵循一定的流程和标准,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工伤认定环节。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完成工伤认定后,需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关于赔偿项目和标准,根据不同情况有所区别: - 如果公司依法缴纳了工伤保险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项目包括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劳动能力鉴定费。用人单位需支付五级、六级伤残津贴;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待遇;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 如果公司没有缴纳工伤保险费:公司需要承担全部工伤赔偿项目,包括本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各项费用。若公司没有支付这些费用,工伤保险基金先垫付,然后再向公司追偿;公司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新发生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和公司依法支付。例如,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等。 总之,发生工伤后要及时按照规定流程进行认定和鉴定,明确赔偿责任主体和赔偿标准,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