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父母房产该如何进行公证?


继承父母房产公证,首先要了解房产继承有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两种方式。如果父母留下了遗嘱,就按照遗嘱规定分配房产;要是没有遗嘱,那就依照法定继承来执行。 办理房产继承公证,需要向房屋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办理公证时要准备一系列材料。 通用材料有: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可由派出所开具),这能证明被继承人已经去世的事实;逝者房产凭证,用来确定要继承的房产;继承人身份证,证明继承人身份。 如果是法定继承,还需要额外准备:单位出具的法定继承人声明书,上面要包含逝者配偶、父母、子女等信息;要是有多名法定继承人,但只想把房产过户给其中一人,那么其他继承人需要出具书面放弃继承权声明。 公证机构收到申请后,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条规定,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不过,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完成遗产继承公证后,继承人就可以前往房产交易所办理房产过户等相关手续。所需提交资料一般有房屋所有权证、申请书、继承公证书、继承人身份证等。 相关概念: 遗嘱继承:就是被继承人在生前立下遗嘱,明确说明自己去世后房产等财产如何分配,继承人按照遗嘱来继承。 法定继承:当被继承人没有立遗嘱时,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来进行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