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房屋应该如何办理公证?


继承房屋办理公证,是确保继承人合法取得房屋产权的重要法律程序。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确定公证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也就是说要向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申请。 然后是准备办理公证所需的材料: 1. 继承人的身份证明,像身份证、户口簿这些能证明身份的证件。这是为了确认办理公证的人确实是有继承权的相关人员。 2. 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比如医院出具的生理死亡证明,或者法院作出的宣告死亡公告等材料。这是确定继承开始的重要依据。 3. 遗产权属证明,通常就是房屋所有权证书或相关证明文件,用来明确房屋的产权归属。 4. 继承权证明材料,如果被继承人立有遗嘱,要提供遗嘱原件;要是没有立遗嘱,那就需要提供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的证明材料,比如亲属关系证明、婚姻状况证明等,以此来确定合法继承人。 接着是办理公证的流程: 1. 房屋评估:要先通过专业的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综合考虑房屋所处的路段、朝向、楼层、楼龄等因素,给出一个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这一步很重要,因为有时候房屋价值会影响到后续的一些权益分配等问题。 2. 继承公证:申请人带着前面准备好的材料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办理时,如果有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声明。 3. 房屋测绘:申请人要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这是为后续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做准备。 4. 继承登记: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手续,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递交材料后,办案人员会收件立案受理,并核发回执。等所有资料审核通过后,就会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 此外,如果涉及该房屋权属等事项是法院判决、裁定或者调解的,必须缴交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者调解书等。而且房屋继承公证的具体步骤可能因地区和实际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在处理房屋继承问题时,向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或律师咨询具体的法律规定和操作流程。 相关概念: 1.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其遗产的继承方式。简单说就是被继承人提前写好遗嘱,明确自己去世后财产怎么分配,继承人按照遗嘱来继承。 2. 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也就是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和规则来确定谁有资格继承遗产。 3. 继承权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法律规定证明哪些人对被继承人的遗产享有继承权并证明其继承活动真实、合法。通过公证来确认继承人的合法权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