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六级伤残能赔偿多少钱?


车祸六级伤残的赔偿金额不是一个固定数字,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计算。 首先是医疗费,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9条规定,按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实报实销。要是对方肇事车辆投保了交强险,交强险保险公司应当在一万元限额内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前提是对方车辆对事故负有责任)。另外,若之后还有医疗费用,实际发生后也可起诉要求对方或保险公司承担。 误工费方面,依据《解释》第20条,根据受害人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以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为准。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法举证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的,可参照受诉法院相同(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 护理费,《解释》第21条规定按护理人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收入参照当地从事同等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护理期限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交通费,按照《解释》第22条,根据受害人及必要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转院发生的费用实报实销,一般和住院时间、居住地与医院的距离、复诊次数相关。 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解释》第22条,是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乘以住院天数。 营养费,《解释》第23条规定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残疾赔偿金,根据《解释》第25条,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不过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计算公式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伤残赔偿系数) ,六级伤残的伤残系数是50%。 此外,还有可能涉及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精神损害抚慰金会根据事故具体情况、当地司法实践等来确定。 总之,具体赔偿金额要结合实际情况,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和计算方式来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