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级伤残一次性赔偿金额是多少?


六级伤残一次性赔偿金额不是一个固定的数字,会受到多种因素影响,比如本人工资、当地工伤保险政策等。 首先,我们来说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六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这里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其次,关于伤残津贴。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不过,如果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 另外,如果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此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同,这两项补助金的标准也有很大差异。 比如在某些地区,可能规定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40个月的本人工资。假设一位工伤职工本人工资是5000元,那么他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就是16×5000 = 80000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8×5000 = 40000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40×5000 = 200000元。三项相加,一次性赔偿总额就是320000元。 总之,要确定六级伤残一次性赔偿的准确金额,需要结合自身工资情况以及当地具体的工伤保险政策来计算。 相关概念: 本人工资: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伤残津贴:是对因工伤而导致劳动能力下降,影响其工资收入的一种补偿,由用人单位发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