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计算9级工伤的赔偿金额?


计算9级工伤的赔偿金额,需要考虑多个赔偿项目,具体如下: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这里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例如,某职工工伤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为5000元,那么其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5000×9 = 45000元。法律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如在广东省,九级伤残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2个月的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这两项补助金一般是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支付。 **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例如,职工因工伤进行治疗,花费的符合规定的药品费用、检查费用等都可由基金支付。 **住院伙食补助费**: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假设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为每天100元,职工住院10天,那么住院伙食补助费为100×70%×10 = 700元。 **停工留薪期工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比如职工月工资为6000元,停工留薪期为6个月,那么停工留薪期工资为6000×6 = 36000元。 **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