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一房二卖的情况时,该如何保护自己的利益呢?
最近看中一套房子并交了定金,后来才知道卖家又把房子卖给了别人。现在很迷茫,不知道该采取哪些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比如能不能要回定金,能不能让卖家赔偿损失等,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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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遭遇一房二卖的情况时,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来保护自己的利益: 首先,要确认房屋的产权归属情况。根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也就是说,如果房屋已经办理完过户手续,那么房屋所有权归于已登记的买家;如果未作任何登记,则参照购房款划拨情况确认新的合法业主,一般为已全额或绝大部分支付购房款之人,最终依据买卖双方签约次序及法律规定,厘清房屋所有权归属。 其次,如果自己无法取得房屋,可以要求解除与卖方签订的购房协议,并要求卖方归还已经支付的购房款项以及相关利息。若造成了经济上的损失,还可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比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具有相关情形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再者,如果合同约定了定金条款,可以要求卖方双倍返还定金;合同约定了违约条款的,可以要求卖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额赔偿,但最高不得超过实际损失的30%。相关法律依据如《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五百八十七条的规定。 最后,如果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都无法解决问题,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当双方已签署仲裁协议或条款时,也可选择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规定,平等主体间的合同纠纷以及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均可提交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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