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一方外遇离婚,另一方该如何维权?
我发现另一半有外遇了,现在想和他离婚。但我不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是能多分到财产,还是有其他的补偿方式呢?希望了解具体的维权途径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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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面临因一方外遇而离婚的情况,另一方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首先,在财产分割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也就是说,如果有证据证明对方存在外遇这种过错行为,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法院会倾向于保护无过错方,无过错方可能会适当多分财产。这里的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 其次,关于损害赔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如果对方的外遇行为符合与他人同居等情形,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过错方给予损害赔偿,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物质损害赔偿主要是指因过错方的行为给无过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比如为调查对方外遇情况所支出的合理费用等;精神损害赔偿则是对无过错方精神上受到的伤害进行的补偿。 最后,为了更好地维权,无过错方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证据可以包括出轨方与第三者的聊天记录、通话记录、亲密照片、视频、证人证言等。这些证据可以在离婚诉讼中作为对方存在过错的有力证明。同时,在处理离婚事宜过程中,要保持冷静,通过合法、合理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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