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遭遇一房二卖的情况该如何维权?

我买了房子,付了钱,结果后来发现卖家又把这房子卖给了别人。现在我很迷茫,不知道该怎么办。我想了解具体有哪些合法的途径可以维护自己的权益,以及在维权过程中需要注意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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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遭遇一房二卖的情况时,购房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维权: 首先,要明确合同的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房屋买卖合同关系成立后,出卖人有全面、正确履行合同的义务。即使房屋没有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仅表明不能发生物权的变动,但房屋买卖合同依然可能是有效的。例如,陈某与开发商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虽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但合同生效。 如果第三人是善意购房,即对该住房曾经出售的情况不知情,在购房过程中无过错,并且已经办理完房产手续,依法取得了房屋所有权证,此时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例如,阳某购买房屋后,开发商又将房屋卖给第三人李某并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阳某就可以主张解除合同等权利,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另外,若房子没进行过户登记,且房子尚未交付,则以签订合同的先后顺序确定合同成立的效力,顺位在先的合同有效。 购房者还可以采取一些措施避免一房二卖风险,比如根据我国《物权法》关于预告登记制度的规定,在与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向房屋登记机关申请预告登记,这样即便房地产开发公司再将房屋出售,后续签订的合同虽可能有效,但将不会发生物权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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