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诉讼如何举证?


在医疗事故诉讼中,举证是一个关键环节,关乎案件的走向和最终结果。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如何举证: 首先,要明确举证责任的分配。一般情况下,患者需要对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来证明医疗事故的存在以及自身受到的损害。不过,在某些方面医疗机构也有举证责任,比如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的举证责任。这就是所谓的“举证责任倒置”,是法律为了平衡医患双方在信息掌握上的不对称而作出的规定。 患者需要准备的证据种类繁多。病历资料是重中之重,它详细记录了患者的就医全过程,包括门诊病历、住院病历、检查检验报告、手术记录等。这些病历必须真实、完整且经过正规医疗机构盖章确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病历资料可以是复印件,由医疗机构保管。这些病历对于判断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至关重要。 医疗费用凭证也不可或缺,像医药费发票、住院费清单、检查费收据等,它们能够直观地反映患者因医疗事故所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这也是后续计算赔偿金额的重要依据。 患者的病情资料同样关键,例如患病前的身体状况记录、病情的发展变化过程、症状表现等,这些有助于法院了解医疗事故对患者身体造成的实际影响。 证人证言也可能发挥重要作用。如果有目睹医疗事故发生过程的其他患者、家属或医护人员,他们的证言可以提供客观的事实依据。 鉴定意见是非常关键的证据。可以委托专业的医疗鉴定机构对医疗事故进行鉴定,该鉴定意见将对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与患者的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等关键问题作出专业判断。 在收集证据的过程中,患者要注意及时收集和妥善保管。如果医疗机构拒绝提供某些病历资料,患者可以申请法院调取证据。 相关概念: 举证责任倒置:是指在某些特殊侵权案件中,法律规定侵权人对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过错承担举证责任,以减轻权利人的举证负担。 医疗鉴定:是指由专业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员,运用医学、法医学等专业知识和技术手段,对医疗纠纷中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判断,并出具鉴定意见的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