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阜阳帮信罪是如何判罚的?


在安徽阜阳,帮信罪即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判罚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若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关于“情节严重”的认定,实践中有一些常见标准。比如支付结算金额二十万以上的;以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五万以上的;违法所得一万以上的 ;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的;二年内曾因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受过行政处罚,又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被帮助对象实施的犯罪造成严重后果的;收购、出售、出租信用卡、银行账户、非银行支付账户、具有支付结算功能的互联网账号密码、网络支付接口、网上银行数字证书5张(个)以上的;收购、出售、出租他人手机卡、流量卡、物联卡20张以上的等等情况。 另外,如果犯罪嫌疑人有自首立功表现的,法院可以酌情从轻、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自首就是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也以自首论。即使没有上述典型自首情节,但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也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总之,帮信罪的判罚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具体案件情况不同,最终判罚也会有差异。 相关概念: 帮信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简称,就是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还为其提供技术支持、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且情节严重的犯罪行为。 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也以自首论。





